贵阳卫涛律师,贵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的阅卷权要么未被认可、要么形同虚设

          律师的阅卷权要么未被认可、要么形同虚设。表现有二,
一是,我国立法未明确律师在侦杏阶段享有阅卷权,致使律师无法
白侦奄阶段起就能从卷宗村料rfl发现问题、为辩护作准备。二是,
刑诉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白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同起,
可以奄阅、摘抄、复制的只是案件的诉讼文-”、技术性鉴定村料,
而非对定罪量刑有决定意义的证据村料,凶此,律师的辩护准备难
以切rfl要害。二是,为配合我国进行控辩式庭审方式的改革,刑诉
法规定,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时,不得『刮时移送原卷和仝卷,
而只能随起诉-”附送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让槲复印件或照
片。无疑,该规定的立法初衷是为了防止法官过早接触控方仝帝Ij让
据村料而形成预断,从而确保其能在庭审时处于巾立的地位不偏不
倚地倾听控辩双方的意见,这显然是可取的,应r以肯定。但对比
实施起诉状一本主义、奉行当事人主义模式的国家,我国却没有建
立千u应的证槲腱示制度,致使律师无法通过行使阅卷权而获得或知
悉证据材料的实质性内容,无法避免在庭审时遭受控方的突然袭
击:①律师于庭审前在法院查阅的只是案件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
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而非原卷和仝卷。②堪管人机关就“主
要证据”的范围r以了界定,但实践rfl,  “以次要允主要”,或只移
送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主要证槲不移送让叫被告人无罪、罪轻的主要
让据的做法依然大量存在。⑧我国经济发胜的不平衡则可能致使某
些检察院只能移送起诉状、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而无法附送主要
让据的复印件。
 

版权所有:贵阳私家侦探公司-贵阳卫涛律师事务所-贵州律师网-婚姻婚外情调查取证
联系电话:18275269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