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卫涛律师,贵州律师事务所

本案的犯罪工具迄今为止还没有查清--贵州著名离婚律师

本案的犯罪工具迄今为止还没有查清--贵州著名离婚律师

    三、关于对本案侦查叫i节的几处疑点的质证
    第一,检察机关指控本案系被告人徐、孟、张三人合伙杀人,并非孟一人杀人,为什么只有被告人盂画的杀人珧场草图(且和公安机关绘制的杀人现场草图中被害人史、赵的尸体卧向完个相反),而没有被告人徐、张画的杀人珧场草图?
 

   第二,同上,为什么只有被告人孟对作案凶器的辨认笔录和指认照片,而没有被告人徐、张对作案凶器的辨认笔录和指认照片?
    四、本案三被告人均不具备故意杀人的犯罪动机
    既然合伙债务人之一孟于2001年1月3曰已在《欠条》上写明:
“欠小林子(指徐)jj合钱壹仟无,2001年5月l曰付清。’况且欠款人又是合伙债务人之一签名,而合伙债务人之一孟又怎么可能和债权人徐勾结,将另一合伙债务人史及其妻杀害。未到期的债权人徐成了本案的杀人凶于,。而未到期的合伙债务人之一孟亦成了本案的杀人凶于,。而徐仪以借给张一千元为条件,提山让张去帮他杀害史夫妇,张竟然表_,Ji同意,不合乎常理,这是本案的又一大疑点。

本案的犯罪工具迄今为止还没有查清--贵州著名离婚律师


    五、本案的犯罪工具迄今为止还没有查清
    三份《现场勘察笔录》共提取了一根六棱钢钻杆和二把小斧了(公安机关排除了于2001年1月19曰在房屋内(杀人玑场内Ⅻ巨血迹向南1.1米处提取的一把小斧了,只保留了2001年3月28日在房屋外(杀人现场外)向北51米处提取的另一把小斧了)。
  

  第一,关于六棱钢钻杆。1.三份《刑事技术鉴定书》在送检的现场(指杀人现场外向北l60米处)提取的六棱钢钻杆上没有血型的同一件鉴定,故不能证明被害人史、赵就是被入棱钏钻杆打击致死的:2.在送检的现场(指杀人现场外向北l60米处)提取的八棱钏钻杆上没有徐、孟、张的指纹或掌纹的同一性鉴定:3.本案确定的案发时间是2001年1月l4曰,接到报案时间足2001年1月l9日,而在史大妇被杀现场房屋外160米处提取的这根六棱钏钻杆时间为2001年2月l9曰,是在接到报案的一个月之后,不具有排他性,没有证据证明在史大妇被杀现场房屋外向北160米处提取的这根入棱钏钻杆与杀人现场有必然的联系。

本案的犯罪工具迄今为止还没有查清--贵州著名离婚律师


    第二,关丁‘小斧子。l.二份《刑事技术鉴定-节》在送检的现场指杀人现场外向北51米处)提取的小斧子上没有血型的同一性鉴定,故不能证明被害人史、赵就是被该小斧子打击致死的:2.在小斧子上没有指纹或掌纹的同一性鉴定,故不能证明杀人凶手就是本案被告人徐、孟、张:3.木案确定的案发时间是2001年2月l4日,接到报案的时间是2001年2月l9日,而提取的这把小斧子时间为2001年3月28曰,是在接到报案的两个月之后,不具有排他性,没有证据证明这把小斧子与杀人现场有必然的联系。


    第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y-2002年8月23曰在《说明》中写至吐“我们认为现场外51米处提取的小斧子为作案凶器”没有根据。囚为:l.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于2002年8月23日在《说明》LfJ写到?‘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二次退补后,为了规范诉讼证据和客观真实地体现现场实际情况,义将屋内的小斧子补充在现场勘查笔录LfJ……’,这种说法Fl相矛盾,囚为屋内的小斧子现场勘查提取的曰期是2001年1月l9日,而案卷移送审查起诉二次退补的时间足在一年之后,所以不可能“义将屋内的小斧子补充在现场勘查笔录中”。2.公安机关在《说明》中写到i‘史大妇被杀案现场勘查时,为了广泛收集证据在其渔房了内确有一把小斧了(与玑场外51米处提取的小斧子特征基本相似),经请法l兵师检验这把小斧子上没有血迹,予以排除。’而在杀人虮场房屋外向北51米处提取的这把小斧子经法医鉴定亦没有血迹,为什么不排除?两把特征基本相似的小斧子,同样都是没有血迹,为什么只排除其中一把,而另一把不予排除?3.从二被告人在供述中的交待来看,被告人张在供述中没有交待这把小斧子为作案凶器;被告人徐在供述中交待:  “这时老孟急忙在木架子边的地上拿起一把劈柴用的小斧子……”但将这把小斧子扔在什么地方没有交待;被告人盂在供述中交待:  “这时候我看见木架子地上有一把小斧子,我就顺于拿起来……打老史媳妇用的斧子打完后扔到屋里了”。而公安机关认为在杀人虮场外向北51米处发珧并提取的这把小斧子为作案凶器,与三被告人在供述中的交待相矛盾。

本案的犯罪工具迄今为止还没有查清--贵州著名离婚律师


 

版权所有:贵阳私家侦探公司-贵阳卫涛律师事务所-贵州律师网-婚姻婚外情调查取证
联系电话:18275269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