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贵阳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所谓公民的权利,是指公民为实现某种愿望或利益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可以作出某种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某种行为,并且受到国家强制力保障的资格。 所谓公民的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应当履行的某种责任,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一)平等权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贵阳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1)人身自由权,即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人格尊严,即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贵阳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政治权利,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政治自由,含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 我国《宪法》第36条第l、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从中可以看出,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自身的精神信念,自愿地决定是否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利用宗教信仰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权与取得赔偿权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贵阳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1.公民的劳动权 2.公民的休息权. 3.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此外,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还包括,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益。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贵阳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公民通常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我国《宪法》第33条第l款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民与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其概念的政治色彩、概念所指的范围、稳定性等都是不同的。 .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又称为宪法权利和宪法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最主要的、必不可少的和最低限度的权利和义务,在公民权利和义务体系中处于核心和基础地位。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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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其基本精神是:凡我国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任何公民的合法行为,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犯罪行为也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公民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人身自由权
1.公民人身自由的含义
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有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包括生存权和自由权。 。
2.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主要内容
广义上的人身自由权包括公民的人身、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以及与人身自由密切联系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狭义上的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
(3)住宅不受侵犯,即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即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国家安全部门、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侵犯公民的上述人身自由权利构成犯罪的,应当受到刑事制裁。
(三)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这是公民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体现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主人翁地位。
2.政治自由
这是公民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进行正常社会活动,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基本权利。但公民的这些政治权利和自由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否则不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反而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四)宗教信仰自由
《宪法》第41条第l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是宪法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种监督权。另外,《宪法》第41条第3款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公民,穷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六)社会经济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公民的劳动权,即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工作并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和途径,创造劳动就业的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保障劳动权利的实现。
公民的休息权,即劳动者为保护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而休养生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利的实现。公民在休息时间工作的,应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取得报酬。国家规定的“清明”、“中秋”、“端午”、“五一”、“十一”、“春节”等节假日都是休息权的体现。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并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4.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5.物质帮助权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建立待业保险、养老保险、社会救济、医疗卫生等社会保障制度,以保障公民享有和行使这一权利。
(七)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我国《宪法》第46、47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少年和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并保障公民享有和行使这些权利和自由。
(八)特定主体的权利
特定主体的权利,即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我国宪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同时宪法还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实行计划生育是夫妻双方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对于虐待儿童和老人,以及拐卖妇女和儿童的犯罪,依法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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