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卫涛律师,贵州律师事务所

我国的国家制度--贵阳医疗纠纷律师

我国的国家制度--贵阳医疗纠纷律师
 

   我国《宪法》第1条第l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这一规定,明确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即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国家性质的具体体现。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亦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所处的统治与被统治地位;二是各阶级、阶层在统治集团内部所处的领导与被领导地位。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二者在精神实质上、核心内容上是根本一致的。这表现在:领导力量一致——中国共产党;阶级基础一致——工农联盟;专政职能一致——保护人民,打击敌人;历史使命一致——实现共产主义。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阶级结构为:(1)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工人阶级(通过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工人阶级能够成为我国的领导阶级,是由我国工人阶级的本质、特点和肩负的历史使命决定的。(2)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以知识分子为依靠力量。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发展历程表明,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是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主义事业胜利发展的重要保证。现阶段,工农联盟是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依靠力量,是党和国家制定政策和法律的出发点和依据。知识分子从来都不是一个独立的阶层,而是从属于不同阶级的特殊阶层。在现阶段,我国的知识分子从总体上讲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在国家建设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宪法》序言中规定:“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我国的国家制度--贵阳医疗纠纷律师


    我国的政体又称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皿4组成的、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以实现阶级统治任务的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体制。

    所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指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照法定的程序,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并以人大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就是民主集中制。所谓民主集中制,就是既有民主,又有集中,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在集中的指导下实行民主,将民主与集中有机结合的一种原则。

我国的国家制度--贵阳医疗纠纷律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具体作用有: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保障国家权力的顺利实现;保障平等的民族关系等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是我国国家机构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基础,是其他政治制度的核心,而且也是我国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因此对我国来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极其优越的制度,主要体现在:(。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中国国情,是我国人民革命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因而具有很强的生命力;(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通常称为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政权组织形式,通常称为政体,是指根据统治阶级所确定的原则,具体组成并代表国家系统地行使权力,以实现阶级统治任务的国家组织体系。国家性质决定政权组织形式,政权组织形式又体现国家性质,因此国体决定政体,政体是国体的体现;两者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两者的关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政体与国体相互依存、对立统一、不可分割;(2)政体是国体的体现和反映,对国家有能动的反作用;(3)国体是政体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决定着政体的存在形态。我国的国家制度--贵阳医疗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贵阳私家侦探公司-贵阳卫涛律师事务所-贵州律师网-婚姻婚外情调查取证
联系电话:18275269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