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律心存敬畏敢于对当事人说“不”--贵阳房屋买卖律师
李庄案之后,刑辩律师的执业风险成为业界关注的话题。事实上,律师在代理民事案件中,也面临着各种刑事风险带来的挑战。在现行法律制度之下,律师如何在执业过程中防范风险、修炼好内功?4月24日下午,杭州律师界的资深律师和法学专家就此问题展开切磋。
看不见的暗礁无处不在
杭州市律协民委会主任楼韬律师是一位偏重刑事转为偏重民事的资深律师,在他看来,如果说刑事律师的执业风险是“看得见的冰山”,那么民事律师面临的法律风险,就是“看不见的暗礁”。
“伪造证据、行贿、诈骗……”楼韬律师一口气列举了民事律师执业中的十大刑事法律风险。
在专家们看来,“踩雷”的现象越来越多,一大原因是现行法律制度的问题。
对法律心存敬畏敢于对当事人说“不”--贵阳房屋买卖律师
“在《民事诉讼法》中,有针对律师提供伪证的行为的规定,但刑法中也有相关规定,二者存在界限不明确的问题。以往,法院即便发现问题,也都是按照民诉法‘化繁为简’地处理,当事人能接受,自然不会捅出律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阮方明分析说,“但近来的司法实践加强了伪证查处和惩罚的力度,于是就有律师接二连三地被当事人‘抛出’。”
“法律制度是一方面的问题,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还有很多是律师自身的原因,观念认识的偏差、经验累积的不足等等。”楼韬告诫青年律师,一定要警惕急功近利的思想,严格按照行业操作指引来办案,“这些指引都是前辈律师的宝贵经验,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加强“心防”是重点
“今天来讲这个主题,我的心情其实挺沉重的。平时律师都是在告诉别人要如何防范法律风险,今天却是在探讨我们自身的风险。”这是杭州市律协刑委会主任、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胡东迁律师的开场白。
撇开李庄案不说,仅在去年,杭州就发生了数起律师因为证据问题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事件。“这些事件让很多律师都觉得惶恐,像是有幽灵缠绕在周围,影响了他们执业的积极性。”在胡东迁律师看来,在目前的大背景下,律师们更需要的是“对症下药”而不是“逃避退缩”。
对法律心存敬畏敢于对当事人说“不”--贵阳房屋买卖律师
“其实律师和驾驶员这个职业有很大的相似之处。”杭州市律协民委会副主任王全明律师说,“很多人的驾考都是高分通过的,但在实际驾驶中,就会因为心存侥幸等,去闯红灯、变道、飙车。任何一个职业,都要遵守其基本规则,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
身为兼职刑事律师的阮方明教授告诫大家:一定要在执业中保持谨慎的态度,摆正“利”与“义”的关系。
对此,胡东迁律师很是赞同:“防范风险,‘心防’是关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行贿……很多律师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其实是明知不可为而为,这说明他们的内心还缺少对法律应有的敬畏。法律是用来遵守和执行的,尤其对我们这些从事法律工作的人,要谨记这句话。”
分享专家实用秘诀
对法律心存敬畏敢于对当事人说“不”--贵阳房屋买卖律师
除了“心防”之外,还有哪些更为实用的招数?几个在场的专家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要敢于对当事人说“不”,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
“很多时候,律师是在稀里糊涂的状态下犯下错误的。”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主任、杭州市律协刑委会副主任徐宗新律师举了个例子:某个律师在开始的时候明明很认真地告诫过当事人作伪证是很危险的,但后来他又碍于利益、面子等各种原因,模棱两可地说了句“你们自己看着办吧”。真的出事了,当事人就把责任都推给了律师。
“律师在向当事人表态的时候,一定要态度坚决,切记不要作一些似是而非的回答,让自己陷入不利的处境。”
胡东迁律师更是毫不吝啬地和大家分享了很多他自己多年积累的“风险防范秘诀”:调查取证要有两人以上,当事人或家属不应该在场;要对每一个取证对象分开取证;要事先告知作伪证的后果;提取书证物证,要做笔录;必要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来保护自己……
同时,专家们也给律师事务所提了不少实用的建议: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尤其加强对年轻律师职业技巧方面的培训;选拔人才时,要做到德才兼备,切不可唯“财”是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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